外媒:《防止强迫维吾尔人劳动法》除尽新疆血棉?


美国国会众议院12月8日当地时间下午以高票通过了《防止强迫维吾尔族人劳动法》,图为一名维吾尔人在美国白宫前抗议。



美国6月21日开始执行《防止强迫维吾尔人劳动法》,多个人权团体肯定这是推动企业承担“人权尽职调查”(Human Rights Due Diligence)的进步举措。对此,经营中国市场的品牌商、代工制造商会有什么应对之道?中国又如何面对全球供应链反对血汗奴工的声浪?本台记者郑崇生从新疆大宗出口商品棉花和抽丝剥茧入手,揭示这部法律的深层影响。

“新疆棉有风险,使用须谨慎”,对许多跨国运动用品品牌来说,现在确实是如此如履薄冰。

在《防止强迫维吾尔人劳动法》6月21日开始执行前,一些跨国品牌商已对代工制造商提各种要求,试图避开新疆棉。

“德国那边现在是‘指定采购’,一定要我们买一家美国品牌的碳纤维混纺面料。这台湾厂商其实也做得出来,但没办法,我们的采购权越来越限缩了。”王先生任职的台资企业为美国与德国运动用品品牌代工制造,他没有获得公司授权,无法具名受访。

王先生说,主要跨国品牌的运动鞋前十大代工厂中,至少有七家是台资企业。而他任职的公司早在20年前,就应美国品牌商的要求,将主要生产基地移往了越南和印尼。


图为中国央视播出画面,穆斯林学员在中国西北部和田市和田职业教育培训中心的一家制衣厂工作。 (AP视频图)





魔鬼藏在供应链全球化的细节里



对跨国品牌来说,指定采购与转移生产线,好处是在报关时提出的原产地证明上可尽量避免出现中国 -- 尽管制作过程中会使用到的原料,仍离不开中国制造。

一双明年春天要在美国推出的主打鞋款,使用印尼或马来西亚来的橡胶、胶水,还有中国来的混纺面料与塑料,在越南工厂加工制造。但是,这些混纺面料真能避得开来自新疆的棉花吗?

“从籽棉、皮棉到织线,最后制成鞋带,我也很难保证一点新疆原料都没有。中国多数棉花都来自新疆,江苏供应商来料加工,会用到多少?真的一点都没有新疆棉?如果要制造商负责审查二级、甚至三级的供应链来源,这太吹毛求疵了吧!”王先生告诉记者。

另外,代工厂面临的困境,还有中国的严格防疫措施。身在东莞的王先生要去江苏查厂现在都寸步难行,因为江苏当地要求外省市来访者要14天隔离。他现在只能用视频连线查厂,要看出上游供应商有什么问题,并不容易



美国参议院周四通过了《防止强迫维吾尔人劳动法》(Uyghur Forced Labor Prevention Act),图为维吾尔人在抗议强迫劳动。(法新社)




棉花、多晶硅、西红柿 执法三重点



但细看《防止强迫维吾尔人劳动法》的相关配套措施,在提升供应链透明度问题上,美国不只“吹毛求疵”,还有做表率的决心。

法律执行前八天,美国海关及边境保卫局(CBP)在6月13日公布了相关执行指引(operational guidance),明确指出包括棉花、制造太阳能板的主原料多晶硅,以及西红柿等都属于来自新疆强迫劳动的高风险商品,也是执法初期的重点,但相关措施并不只限于这三项商品。这项法律实质涵盖所有原产地来自中国的产品,美国似乎想要搞清楚所谓“世界工厂”的中国在不同产业的供应链运作中,究竟扮演什么角色?

美国早有多部法律禁止涉及强迫劳动的产品进口。但《防止强迫维吾尔人劳动法》是首次针对特定单一国家地区的产品进口,启用“可反驳推定原则”(Rebuttable Presumption),也就是要求进口商得“自证清白”,主动提出“清楚且具说服力”的证明:中国制产品使用的供应链都没有涉及新疆的强迫劳动,否则就面临货品扣留的风险。

根据上述指引,美国海关暨边境保护局接受包括尽职调查系统信息、供应链追踪信息、供应链管理措施信息等五大类的采购证明、清单等文件;,进口商还得证明,原产于中国的货物并非全部或部分涉及强迫劳动开采、生产或制造。另外,美国海关也可要求进口商提供完整供应链采购流程图,这在美国国内已经引发截然不同的看法。


新疆喀什市职业教育培训中心2019年1月4日举办的缝纫课。(路透社)




美国资方与劳工团体壁垒分明



美中贸易全国委员会(US-China Business Council)副总裁兼发言人巴里(Douglas Barry)就告诉本台,指引提出的这五大类所谓“清楚且有说服力”的证据说明并不充分,“解释与说明都不清楚,我们的会员企业愿意遵守法律,但指引才公布一周后就要实施太赶了。如果可以有更多时间缓冲会更好,我们希望能具体得到如何合规的细节。”

巴里还告诉记者,他预期,6月21日以后抵达美国关口的中国货品势必会面临一段扣留在港的时间,要到达消费者手中会更加延迟,这将加剧供应链的挑战。

美国知名运动品牌耐克(Nike)并未回复本台置评请求。而耐克总裁兼首席执行官唐若修(John Donahoe)近来才当选美中贸易全国委员会董事会董事。

总部位于华盛顿的人权组织国际劳工权益论坛(International Labor Rights Forum)负责防止强迫劳动的项目主任吉尔(Allison Gill)则告诉自由亚洲电台,企业“人权尽职调查”这一概念及相关要求存在多年,这些跨国公司从法律生效后也有将近6个月的时间准备。她认为,跨国企业花了很大精力追求丰厚获利,同样也该花点心思,从上到下好好了解自己的供应链所有流程,这要求并不为过。

“如果记者、非政府组织、人权团体都有办法找出供应链的路径图,跨国企业当然也可以。他们从供应链中获得庞大利益,却对供应链中存在的种种弊端视而不见,这让人难以接受。”吉尔说。

她也期待并持续观察美国的执法程度,这对劳工团体长期推动供应链尽职调查是良好开端。


人权尽职调查 劳权组织推动国际标准



她说,国际劳工权益论坛将推动建立一套强制供应链审计的国际贸易标准,这不是件容易的事,但她把美国的这部法律执行视为好的发展势头,“强迫劳动的产品不该有避风港,我们不希望见到美国拒收的产品跑去欧洲或其他国家。”

事实上,关于供应链透明度企业该有的尽职调查责任,联合国2012年就提出了不具约束力的《企业与人权指导原则》,并且有详细的建议方案。然而,全球化走过30多个年头,跨国企业仍多专注于获利。

位于英国的企业责任资源中心(Business & Human Rights Resource Centre)长期以来追踪全球逾百家大型跨国企业。该组织一名发言人告诉本台,目前仍有超过81%的跨国企业没有披露自身二级供应链资讯;约50%未揭示一级供应链资讯。

而《防止强迫维吾尔人劳动法》的执法严格程度,对世界各国了解不同产业供应链的流动资讯有很大影响。

美国国土安全部负责海关边境贸易执法顾问皮克(John Pickel)在法律实施前的最后一场公听会上仍强调,现有涉及维吾尔强迫劳动的有关产业实体清单,明确禁止美国业者和清单上的中国厂商交易,这会继续执行,“我们还会公布更完整的实体清单名册,美国会以年度为定期,动态检讨调整。我想再次强调,我们绝对会严格执行,这是国土安全部的优先要务。”



中国外贸企业陷两难与新疆棉花的“中国标准”

为因应华盛顿上述法律的执行,北京也有多手准备。

中国外交部此前多次声称,新疆强迫劳动是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炮制的“世纪谎言”。北京还持续不断拿美国过去以非裔劳工为奴、开采棉花的历史说事。

相较于外交部的战狼姿态,中国贸易法行业的专家们则是就法论法,专业论述因应之道与中国企业面临的困难。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贸促会)法律援助平台刊登专文,中美贸易合规专家蔡开明在文中提醒,这部法律对供应链的尽职调查有较高的合规规范,中国企业可能面临合作伙伴要求提供无“强迫劳动”的相关证明,例如建立产品生产履历证明及原料可追溯机制,这将势必提高成本。

他还说,如果是主做对美外贸的企业提供上述资料,又可能面临违反中国法律、《反外国制裁法》的风险。因此,他提醒中国外贸企业与政府相关单位要做好准备,并关注后续美方的执法动作。

引人瞩目的是,中国棉花协会3月中公布《中国棉花可持续生产项目的团体标准指引》,到4月1日实施,不到一个月的时间急忙上路,试图要提升中国棉花的形象,设立“可持续”生产棉花的中国标准用心明显。根据这份指引,中国棉花协会推动的这套标准除着重环境保护,也标榜要尊重劳动与维护劳工权益;在指引中要求认证的合作厂商须提供员工年至少一次免费健检等其他福利,并明确禁止雇用童工。

值得注意的是,名列美国商务部制裁实体清单上的新疆昌吉溢达纺织(Changji Esquel)母公司香港溢达集团,也是这个“中国棉花可持续发展”项目首批15家签约加盟的厂商之一。溢达集团一直希望能从美国的实体清单中除名,并在美与美国商务部展开法律战,但去年底上诉再次失败。

这是为了因应美国的法律生效,才学美国棉花协会制定可持续生产的基本标准,从而建立中国棉花的中国标准,试图对抗美国执行《防制强迫维吾尔人劳动法》吗?

中国棉花协会信息宣传部一名工作人员回应本台记者询问时说,“这完全就是巧合,我们做事有我们自己的步伐。(害怕美国这部法律是)没有的事,我们对美国那部所谓法律的立场表达很清楚了。”

中国棉花协会在《防止强迫维吾尔人劳动法》生效后曾发表声明,“强烈谴责美政府和坚决反对以人权之名打压中国棉花纺织产业的行为。”

根据中国棉花协会统计,新疆棉花年产量 约500 万吨,占中国棉花产量逾八成。新疆 50%以上的农民种植棉花, 其中,少数民族占 70%。棉花是新疆当地农民,特别是南疆维吾尔人聚居地区农民的主要收入来源,植棉收入已占当地农业总收入80%以上。

世界维吾尔代表大会中国事务部主任伊利夏提(Ilshat H. Kokbore) 告诉记者,试图建立中国标准是中共的惯用伎俩,但中国在国际社会早就信用破产,从南海到香港,中共不把国际条约或规范看在眼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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